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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發我們本是俱足的覺性,才能真正的有效淨化,日常生活中自我展現〈貪、憎、痴〉或衝動促成的傷害。我們的自我很微細且狡猾,若沒有開發我們的微細的覺察力,平常我們根本發現不到他,或是不以為然,除非是非常明顯的事件,我們才會發現與懊惱既成事實的憾事,每天電視新聞社會板的報導,都是自我很明顯的展現。

自我常常隱藏在我們的一言一行與一念中,其中以念頭是最微細的,再來是言行,再來才是行動。行動是最粗與明顯的,自我會先在思想上,讓我們認同他,然後才會有言語行動,但來到行動時往往已來不及了。平常我們很少去撿視我們每一個念頭之中,是否有自我的影子,常常是已說出口或做錯了
才發現自己的無明。

為甚麼要覺察自我影子,因為你一切的憂、悲、苦、惱都是自我造成的,因此直截思想的根源才能先知先覺,也就是覺察我們的思想,與分辨出自我特徵與我們本質的差別,也就是要有分辯能力,這要在日常生活中去覺察自己在產生苦時的思、言、行,所以受苦有一個好處,就是體驗到苦,然後去找原因,最後發現是來自於自我的無知,這就是一般所說的『明心見性』中的明心。見性就是我常常說的體會大自然的法則,與溶入自然的喜悅。

有苦要向內找,因為外在的變化你無法掌握,若沒向內心找,我們就常常被日常生活的情境牽動情緒,像個機器人似的。開發覺性,才能發現微細的自我運作與特性,然而要覺察我們的思想,那必須要從覺察身、受、心與自然法則的4個步驟開始。否則要直接覺察思想是很難的,因為你沒有覺性做基礎,常常是被自我牽著鼻子走,而無法控制他,所以開發覺性才是根本,轉念只是對治的方便法。

我常常說做任何事都不要離開自己的身體的覺察〈身體無時無刻都在呼吸或脈動,行動中身體的一舉一動都要清楚的感覺到〉,這就是第一個步驟,全面的覺察身體的微細變化,行住座臥都要清楚的覺察到,且是時時刻刻的覺察,不是只有靜坐時才有覺察,其實一切的方法〈包括念佛、持咒、打禪都是要我們的心靜下來,開發我們的覺性〉,而不是要在靜坐中去見到任何的佛或神、天堂或種種的禪相〈禪相其實是自己的想像〉。真正體會生命的本質是,有了覺性之後溶入大自然,體證我常常說的一體實相,體證到我們是一體,與喜悅。

第二步驟是受,『覺受』就是身體的感受,這是比覺察身體要微細的步驟,每天我們的身心與外面的事物接觸,身體都有產生微細的感受或說是情緒,這些都要清楚的覺察到,快樂或悲傷,不滿或感恩等無形的內心情緒,與有形的身體勞動的酸、痛、漲、麻等都要清楚的覺察到,這就是受的覺察。
由於受的覺察比第一步驟微細,因此他函蓋第一步驟,也就是你若有覺察第二步驟,那第一步驟你是清楚知道的。覺察身體的覺受,其實是自我寮癒的最好的免費自我治寮,這一般人不知道,當你覺察身體的感受或病痛時,其實你是讓大自然的能量進入你的體內,轉化身體為健康。覺察簡單的說就是
『愛』當你有覺時愛就會展現。

第三與第四步驟下一則再分享。感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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